boycott 這個字現在泛指「集體抵制」,但它其實來自一個真實存在過的人的姓氏,這篇來看看這段故事哦。
一位真實存在的地主管家
Charles Boycott 是十九世紀愛爾蘭梅奧郡(County Mayo)一位地主的管家,負責替不在當地居住的地主厄恩伯爵(Lord Erne)管理土地、向佃農收租。1880 年,愛爾蘭正經歷土地改革運動(Land War),佃農要求降低租金,厄恩伯爵原本已經提出調降租金,但佃農認為調降的幅度不夠,雙方談不攏,Boycott 接著試圖強制驅逐一批拒絕繳交原本租金的佃農。
整個社群集體斷絕往來
愛爾蘭土地聯盟(Irish Land League)的領袖查爾斯.史都華.帕內爾(Charles Stewart Parnell)主張,面對這種情況,不需要訴諸暴力,只要讓對方在社群裡徹底孤立即可。當地居民因此對 Boycott 展開集體的社會性排擠:僱工拒絕替他工作、商家拒絕與他交易、甚至連郵差都拒絕替他送信,他幾乎在自己生活的社群裡被完全孤立哦。
Local workers refused to work in his fields, and shopkeepers refused to trade with him. — 當地工人拒絕在他的田裡工作,商家也拒絕跟他做生意。
一篇報導,讓姓氏變成通用詞
這起事件經倫敦《泰晤士報》在 1880 年 11 月報導之後,Boycott 這個姓氏很快就被拿來當作「集體社會性抵制、斷絕往來」這種手段的代名詞,並迅速進入英語日常詞彙,變成一個普通名詞和動詞,不再只是指這一位管家本人哦。
現代的用法
現在 boycott 當動詞用,表示「抵制、拒絕參與或購買」,當名詞則指「抵制行動」本身,使用範圍已經遠遠超出原本的土地租佃糾紛,常見於消費者抵制某品牌、抵制某項活動等情境。
Consumers boycotted the company after the scandal. — 醜聞爆發後,消費者抵制這家公司。
一個人的真實遭遇,變成了英語裡描述集體抵制行動最常用的詞,下面那顆「我學會了」按一下,讓我知道你學會了吧 (❛◡❛✿)